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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转让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:
整体的专利转让:这是指将专利的所有权完全转让给受让方,转让后,原专利权人不再拥有该专利的任何权利。这种转让通常涉及签订书面合同,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12。
专利实施独占许可:在这种形式下,受让方获得在该地区内独家使用该专利的权利,而原专利权人则失去对该专利的控制。这种许可通常也有书面的许可合同,并在专利行政部门登记2。
专利实施排他许可:在这种形式下,受让方获得独家使用权,但原专利权人仍保留在该地区内使用该专利的权利,但不能再将该专利许可给第三方2。
专利实施普通许可:这是指专利权人授权多个企业或个人使用该专利,原专利权人仍保留对该专利的控制权2。
专利转让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:
签订书面合同: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专利转让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。
登记手续:合同签订后,需要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登记,完成法律手续1。
技术资料转移:转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,包括发明说明书、附图以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2。
支付方式:合同中应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,确保双方权益2。
争议解决机制:合同中应明确争议的解决方式,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